设计是人类有意识、有目的、有计画的创造行为,换言之,即是运用媒介物及表现方法将构想具体呈现出来,但分析设计的共通要素不外乎形、色与材质,透过设计要素才使计充分展现。
一、均衡(平衡)均衡也称为「平衡」,是指空间各部分的重量感在相互调节中所形成的静止现象。换句话说,视觉形式上不同的造形、色彩、质感、甚至于光线等要素所引起的不同重量感觉,如果能保持不偏不倚的安定状态时,即可产生平衡的美感。
1、对称平衡 (左右(或上下对称)、辐射对称)
「对称平衡」是指以中心点两边或四周的形象,具有相等或相当的视觉量而形成的静止现象(即视觉的安定感),对称包括随左右(或上下)对称,辐射对称两种。
左右或上下对称是以一个轴为中心,两边的形象与位置均相同,呈现安定而静态的效果;辐射对称则以一点为中心,四周形象依一定角度作放射状的回转排列,形成稳定而蕴含动感的效果。原则上,对称形式的对称平衡给予人庄重和严肃的感觉,因此又被称为「正式平衡」。
2、非对称平衡
「非对称平衡」是指形式中,相对部分的形象完全不同,但是因各自的位置与距离安排得宜,使量的感觉相若,而形成平衡现象。应用不对称的方式而取得平衡的效果,显得灵活而富于变化,但缺乏庄重感觉,因此又被称为「非正式平衡」。
二、韵律
韵律是指静态形式的组织在视觉上所引起的律动效果。换言之,无论造形、色彩、质感,乃至于光线等形式要素,在组织上合乎某种规律时,在视觉与心理上所产生的节奏感觉,即为韵律。
1、秩序 指形式上富于规律性的组织所形成的优美视觉秩序
2、反复 将相同或相似的形、色构成单元,作规律性的重复排列即有「反复」的视觉效果。也可以利用相异的单元作交替的反复排列。
3、渐层 利用反复形式做规律性的渐次变化。
三、对比
对比是将两种事物并列,使其产生极大的差异现象,如:曲直、长短、大小、粗细、高低、强弱、纵横、黑白、明暗等「形」或「色」之对比。
形的对比
色的对比
四、比例
比例是指在同一事物形态中,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具有数理的法则。自古以来,比例一直被用在建筑、家具、工艺、绘画等方面。
· 等差级数
是以某一单位为基准,把它的2倍、3倍、4倍等所求得的数值依次排列,即成等差系列的比例(如2、4、6、8…),此种比例富于秩序结构,可获得优美形式。
· 等比级数:
是将前项乘以公比所成的数列,如1、2、4、8、16…等,此种比例能产生强烈的变化。
· 调和级数
是以等差级数为分母所得的数列,如1、1/2、1/3、1/4……等,这种型态的比例较等差级数富于变化。
· 黄金比例
是将一条线分割成长短二段时,短线段与长线段之比等于长线段与全部长度之比。如a/b=b/(a+b)=1/1.618=1.618/2.618此种比例最为优美。
五、调和(harmony)
调和又称为「和谐」(harmony),本来是音乐上的用语,是把同性质或类似的事物配合在一起,彼此之间虽有差异,但差异不大,仍能融和。
· 类似调和
又称相关调和,即是采用相同或相似的造形要素作反复处理所产生的调和形式,类似的条件愈多,所产生的调和气氛也愈浓厚。
· 对比调和
是采用不同,甚至对立的造形要素,使其相互加强衬托而形成统一和谐的形式,对比调和的形式富于说理 的意念,具有强烈、明快的感觉。
六、 统一(unity)
统一在美的形式原理中,可居于最终,也是最高的地位。艺术创作者从事艺术创作时,往往运用其平日累积的各种训练方法,在某个特定或非特定的时空中,直觉地将各样素材综合成一体,完成统一的形式法则。
七、分割
规则分割
不规则分割(自由分割)
扫一扫,用手机查看
用微信扫描还可以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